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欧洲冠军联赛_欧冠下注-中国足彩网推荐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乳政办发〔2024〕3号
各涉渔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欧洲冠军联赛_欧冠下注-中国足彩网推荐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欧洲冠军联赛_欧冠下注-中国足彩网推荐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乳山市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5
1.1编制目的 5
1.2编制依据 5
1.3事故分级 5
1.4适用范围 6
1.5工作原则 6
2.组织体系 6
2.1领导机构 6
2.1.1市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7
2.1.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7
2.1.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8
2.2办事机构 9
2.3现场指挥机构 10
2.4工作组 10
3.预测与预警 12
3.1预测预警 12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12
3.3预防预警行动 13
4.应急处置 15
4.1信息报告 15
4.1.1报告主体和程序 15
4.1.2报告内容 15
4.2应急响应 16
4.2.1先期处置 16
4.2.2分级响应 16
4.2.3应急处置措施 17
4.2.4扩大响应 18
4.3.应急联动与区域合作 18
4.4响应终止 18
4.4.1响应中止 18
4.4.2响应终止 19
5.恢复与重建 19
5.1善后处置 19
5.2调查与评估 20
6.信息发布 20
7.应急保障 20
7.1人力保障 20
7.2物资和资金保障 21
7.3安全防护保障 21
7.4医疗保障 21
7.5交通运输保障 21
7.6通信保障 21
7.7社会动员保障 22
8.监督管理 22
8.1应急预案演练 22
8.2宣传教育与培训 22
9.附则 22
9.1名词术语解释 23
9.2预案修订 23
9.3预案解释 23
9.4发布实施 2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明确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应对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渔区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专项预案。
1.2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乳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3事故分级
按照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并结合海上突发事件的特点及其事态发展趋势进行风险评估,由低到高将海上突发事件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一般事件(Ⅳ级)。一次死亡(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的,或致1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或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
(2)较大事件(Ⅲ级)。一次死亡(失踪或危及)3人(含)以上、10人以下的,或致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或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
(3)重大事件(Ⅱ级)。一次死亡(失踪或危及)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的,或致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或造成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或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
(4)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失踪或危及)30人(含)以上,或致100人(含)以上重伤的,或造成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或具有特别严重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
本部分数字以下的不包含本数,以上包含本数。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乳山市管辖海域发生的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或乳山市管辖海域范围以外但涉及乳山籍渔业船舶和渔业设施的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科技支撑、依法规范的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乳山市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成立市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海洋发展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海洋发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乳山海事处、威海海警局乳山工作站、融媒体中心、移动联通电信通讯公司、各涉渔镇街市指挥部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可随时增减成员单位。
2.1.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研究解决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
(2)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决策。
(3)部署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资源,指导一般、组织指挥较大渔业安全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及协同处置,对超出我市应对能力,或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或涉及面广、敏感复杂、处置不当易引发严重后果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市委、市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响应应对。
(4)组织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与紧急援救工作。
(5)根据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1.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海洋发展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做好遇险渔船、渔业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执法船艇、渔业船舶参加海上救助。
(2)乳山海事处:组织、协调本系统力量、商船参与搜救,维护海上救援现场通航秩序、实施海上交通管制。
(3)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负责协调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海上救援行动,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威海海警局乳山工作站:接到因海上事故灾害等紧急求助后,及时通报地方主管部门,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和救助,维护海上搜救行动现场治安秩序。
(5)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做好乳山沿海热带气旋、寒潮大风等恶劣海洋天气预报、预警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做好海上搜救工作所需气象信息资料支持等工作。
(6)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做好处置现场警戒和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打击管辖范围内涉及渔业安全生产的违法犯罪活动。
(7)市财政局:负责组织保障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工作经费,协调指导做好相关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做好海上搜救交通运输保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有关部门、单位参加海上搜救行动,并提供技术支持。
(9)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指导做好海上医疗咨询、医疗救治等工作。
(10)融媒体中心:按照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及时发布气象预报和海况信息,做好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
(11)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负责保证水上遇险求救电话畅通,确保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间的通信畅通。
(12)各涉渔镇街:负责储备日常应急救援物资,组建应急救援志愿船队,协助市海洋发展局,组织开展本辖区海上渔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2.2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海洋发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海洋发展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乳山海事处分管负责人兼任。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指挥部日常工作。
(2)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调度本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本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资源,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对突发事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措施建议,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4)做好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统一接收、处理、核实和分析研判相关突发事件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
(6)负责与上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7)承担本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现场指挥机构
市指挥部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人由市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职责:部署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下达现场处置指令;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依据现场情况,指挥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救援,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的具体事宜;组织机动力量及装备物资,做好应急和增援的行动准备;组织抢救、保护、转移、疏散、撤离人财物和重要档案资料;全面掌握事态发展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等工作。
2.4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指挥部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市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事故涉及镇街参与。负责事件处置的综合协调调度工作;做好事件信息汇总、上报,领导批示传达督办,以及综合材料、会务组织、会议纪要撰写、资料收集等工作。
(2)应急处置组。由乳山海事处、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3)治安维护组。由市公安局、威海海警局乳山工作站等牵头,负责维护搜救现场、近岸和港口、码头及周围地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4)医学救援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组织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市指挥部要求派医疗救援队伍随船出海救治。
(5)后勤保障组。由属地镇街政府牵头,负责做好搜救船舶燃油、救助器材等的供应及搜救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6)新闻工作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海洋发展局、市应急管理局、乳山海事处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组织指导事件进展、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等。
(7)专家支持组。市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8)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负责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保险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
如事故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的,由市指挥部逐级上报,由欧洲冠军联赛_欧冠下注-中国足彩网推荐或国家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涉外预案实施。如事故涉及较大范围的经济赔偿问题,可单设民事赔偿组,负责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3.预测与预警
3.1预测预警
严格执行渔业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网络畅通,及时接收、核实并传递各类渔业船舶海上安全突发事件。市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和研判,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并对预警信息进行传播,并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级别依据海上渔业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气象、海洋、海事等部门预警信息进行综合风险评估。
Ⅳ级(蓝色)预警:可能或即将发生一般突发事件。
Ⅲ级(黄色)预警:可能或即将发生较大突发事件。
Ⅱ级(橙色)预警:可能或即将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Ⅰ级(红色)预警:可能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2)预警信息的发布。由市指挥部或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或及时将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气象、海洋、海事等部门预警信息及时转发。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等方式发布,也可通过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系统(如:VHF、北斗、AIS)等方式发布。
(3)预警通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通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及时发布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当海上大风、风暴潮、雾等气象海况风险减弱到低于蓝色预警标准时,预警自动解除。
3.3预防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方面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蓝色、黄色预警措施:
(1)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
(2)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3)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4)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学者,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5)视情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6)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7)做好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的准备工作;
(8)组织对重点防控部位安全隐患、应对措施准备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9)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橙色、红色预警措施:
(1)组织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必要时集结有关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做好协同处置的准备;
(2)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3)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4)视情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5)视情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6)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